侵犯人格權精神損害賠償標準是多少

侵犯人格權精神損害賠償標準是多少

一、侵犯人格權精神損害賠償標準是多少?

侵犯人格權精神損害賠償標準不是法定的,精神損害賠償標準可以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權行爲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爲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二、人格權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依法所固有的基本權利。所謂固有,是指自然人從出生、非自然人自成立之日起就享有人格權。其取得無須民事主體積極的作爲,而是由法律直接賦予。作爲一種固有權利,人格權與民事主體相伴始終。當然,人格權在性質上仍是一種法定權利,人格利益的保護範圍和方式等也皆因法律的肯定才得以爲權利人所實際享有。

2、人格權是民事主體專屬享有的民事權利。一方面,人格權是民事主體資格得以維持的前提,人格權的闕如,將導致民事主體資格的虛化;另一方面,從其權利要素上看,任何一項人格權皆須以具體的民事主體爲依託,並藉此表現其價值和個性。在具體的法律效果上,人格權的專屬性集中體現在對權利的放棄、轉讓和繼承的限制中。

3、人格權以民事主體的人格利益爲其客體。作爲人格權客體的人格利益,是應受法律保護的利益。與有形的財產利益不同,人格利益,無論是抽象的還是具體的,在很大程度上皆體現於精神範疇;都是行爲與精神活動的自由及完整的利益,且以人的精神活動爲核心。

三、侵犯人格權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在司法實踐中,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最基本的權利,像名譽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等這些都屬於人格權,侵犯他人的人格權要承擔侵權責任,除了賠禮道歉、停止侵權之外,還包括賠償損失,精神損害賠償標準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