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罪調解賠償後還判刑嗎?

不會被判刑,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誹謗罪是可以調解的,雙方達成和解的,雙方可簽訂和解協議書,不再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誹謗罪調解賠償後還判刑嗎?

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實施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爲。

(1)須有捏造事實的行爲,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佈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本罪。

(2)須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爲。所謂散佈,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佈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佈;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佈。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並散佈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佈虛假的事實,但並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罪。

(3)誹謗行爲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爲人散佈的事實沒有特定的對象,不可能貶損人的人格、名譽,就不能以誹謗罪論處。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爲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爲,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本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誹謗罪是在可調解範圍之內,雖然誹謗罪最是屬於刑事責任,但是也是屬於和受害者之間的民事糾紛。涉及到刑事案件和民事糾紛,犯罪嫌疑人只要達到了受害者的諒解,並且雙方決定不進行起訴的話,那麼則不需要承擔相關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