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譽權糾紛律師費標準爲多少?

名譽權糾紛律師費標準爲多少?

一、名譽權糾紛律師費標準爲多少

侵害名譽權打官司需要繳納律師費用在3000到6000元左右,如果涉及損害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1%比例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0.5%比例交納。

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託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事務所、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事務所、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二、公民維護名譽權要注意哪些事項

公民爲維護自己的名譽權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要明確名譽權包括的內容:

(1)公民有維護自己名譽尊嚴的權利;

(2)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公民有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2、要掌握認定侵害名譽權行爲的依據。

侵害名譽權,主要表現爲侮辱和誹謗兩種方式,侮辱是指用暴力或口頭、文字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損害他人的人格尊嚴。被侵權人一定要儲存被侵權的證據,必要時要透過公證、鑑定等方式對證據予以固定。

3、被侵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終止侵權行爲並賠償損失。

可以要求公開賠禮道歉,公開消除侵權行爲所造成的不良影響,恢復名譽,也可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如果侵權人對公民的請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訴訟。當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時,受害人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三、侵害名譽權的具體表現是怎樣的

1、侮辱行爲,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語言、文字、漫畫等方式貶低他人人格、毀損他人名譽的行爲。侮辱的表現形式有:

(1)以口頭語言或動作(非暴力)侮辱他人;

(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

(3)以書面語言的形式侮辱他人。

2、誹謗行爲,誹謗,是行爲人故意或過失地散佈虛假事實,貶損他人名譽的行爲。

(1)所謂“故意”,是散佈虛假事實的行爲人明知所散佈的事實是虛構的,不存在 的,但因可以達到貶損他人名譽而仍然散佈的行爲。

(2)所謂“過失”,是散佈虛假事實的行爲人不知所散佈的事實是虛假的,但因可以達到攻擊目的而貶損他人名譽 或因好奇而散佈、傳播的行爲。

3、新聞報道嚴重失實,新聞報道失實,是指新聞報道與事實真相不符的情形。

4、評論嚴重不當,評論嚴重不當,是指對一人或一事的評論與實際情況明顯不符的情形。

綜合上面所說的,名譽權產生糾紛之後就需要及時的協商處理,如果協商不好也可以請律師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但在請律師時也需要支付一筆律師費用,這筆費用需要由雙方協商,不同的案件所存在的代理費用是完全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