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合理使用的13種情形是什麼?

一、著作權合理使用的13種情形是什麼?

著作權合理使用的13種情形是什麼?

著作權合理使用的十三種情形如下:

(一)爲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爲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爲報道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著作權人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衆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爲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改編、彙編、播放或者少量複製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爲執行公務在合理範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等爲陳列或者儲存版本的需要,複製本館收藏的作品;(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衆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且不以營利爲目的;

(十)對設定或者陳列在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已經發表的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其他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以閱讀障礙者能夠感知的無障礙方式向其提供已經發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稱、作品名稱,並且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二、著作權取得的方式

著作權取得的基本方式和途徑有:

1、原始取得。所謂“原始取得”係指權利的取得不是以他人已存權利爲取得基礎,而是初始性地取得權利的情形。透過原始取得所獲得的著作權是完整的著作權,包括人格權和財產權的全部著作權的權能。

2、繼受取得。所謂“繼受取得”係指權利的取得是以他人既存權利爲基礎的派生性取得權利的情形。透過繼受取得的著作權是部分的著作權,即僅涉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除非法律有明確的規定。著作權的繼受取得主要包括如下具體情形:

(1)因約定取得;

(2)因繼承取得;

(3)因法律規定取得。

三、著作權取得的種類有哪些

1、自動取得制度。著作權自動取得,指著作權因作品創作完成、形成作品這一法律事實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再需要履行任何手續。也稱“無手續主義”“自動保護主義”。自動取得的先決條件是:

1)作者是本國公民或者在本國長期居住的外國人。

2)其作品第一次在本國出版的外國人。

3)作品第一次在與本國簽訂有著作權保護雙邊協定的國家或者與本國參加了同一個國際著作權公約的國家出版的外國人。

2、註冊取得制度。註冊取得,指以登記註冊作爲取得著作權的條件,作品只有登記註冊後才能產生著作權。也稱註冊主義。

著作權不需要辦理手續而獲得,在作品完成的時候著作權就生效了,著作權的取得包括原始取得還有繼受取得的方式,繼受取得又包括因約定取得,因繼承取得還有因法律規定取得等,著作權因作品創作完成、形成作品這一法律事實的存在而自然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