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有哪些民事責任能力

一、企業有哪些民事責任能力

企業有哪些民事責任能力

企業法人超範圍經營的,除違背法律規定的禁止性經營、限制性經營和特許性經營的外,其所簽訂的合同有效。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對法人工作人員履行職務過程中的侵權行爲、犯罪行爲造成的損失,法人應否承擔責任應依具體情況而定:如果不知具體侵權行爲人或具體犯罪人,應由法人承擔爲宜;如果具體侵權行爲人或犯罪人十分確定,且侵害財產仍在或具有清償能力,應由行爲人或犯罪人承擔責任爲宜。

法人以自己的名義和自己的獨立財產獨立承擔責任,但是,一些不法行爲人透過濫用法人的獨立人格和有限責任損害債權人利益,如:

(1)、利用一個公司借款,然後將該公司的財產轉移給另一家公司。

(2)、惡意利用公司法人的獨立人格設立子公司,以子公司的名義對外借款,母子公司財產混同,子公司無力還款時,母公司以公司人格獨立爲由拒絕承擔責任。

(3)、母公司利用自己的決策,指使子公司向外借款,在子公司無力還款時,母公司拒絕承擔責任,對此,司法實踐中採用否認法人人格的理論,允許債權人直接向股東提出請求,排除公司法人的獨立人格障礙,債權人的這種直索責任屬於民事責任。

二、哪些人是限制民事責任能力人

《民法通則》第十二條: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三條: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爲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有兩種:

1、十週歲以上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其中十六週歲以上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作爲主要收入來源的,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

2、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爲的精神病人,主要是指間歇性精神病人。其中間歇性精神病人在未發病、其精神狀況正常時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

限制行爲能力人主要是根據公民的意識能力或者智力狀況確定的,一種從年齡上推斷公民的心智尚未發育成熟,因此規定10~18週歲的未成年人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另一種是因爲患有精神病而導致的意思能力受限制。

身體有缺陷的殘疾人不是限制行爲能力人,因爲即使其身體有缺陷,並不影響其正常的思維意識,除非其年齡在10~18週歲或者患有間歇性精神病。

企業的民事責任能力自其設立之時開始,終止於其破產清算後,是有一定時間限制的。而具體有哪些民事責任能力,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