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宿生半夜翻牆回宿舍受傷能找學校負責嗎
1、內宿生在校園門禁時間開始前未返校,那麼之後滯留在校外的時間,即屬於擅自留校期間。如果學校設定門禁時間的行爲並無不當,對學生半夜翻牆結果導致受傷的,學校對此不負有責任。
2、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條【教育機構的過錯責任】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一千二百零一條【在教育機構內第三人侵權時的責任分擔】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二、內宿生校外租房受傷,學校能免責嗎
下列情況中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學校不承擔事故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因爲學校對學生沒有監護權,所以學生離校後發生事故的,自然不用承擔賠償責任。
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學校學生不遵守校園規範,其實屬於個人過錯,所以校方不承擔事故責任。
3、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因爲節假日、放學後等這些時間,其實也不在學校負擔監管責任時間內,所以不必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而內宿生自行在校外租房的,校方對此不知曉的話,那麼校外租房期間受傷,即屬於學生擅自離校受傷情況,所以校方不該爲此承擔責任。
不過,如果校方知道該內宿生自行在校外租房,那麼作爲內宿舍監管人,自然得提醒告知學生,如果在知道的情況下未盡到提醒義務的,那麼校方需要爲此承擔過失責任。
透過以上的分析可以知道,在校住宿的學生半夜翻牆回宿舍受傷的,如果學校設定門禁時間沒有不當的,那麼學校翻牆受傷不能要求學校承擔責任。
如果學校有過錯的,則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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