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訴商標侵權坐牢嗎

被起訴商標侵權坐牢嗎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爲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爲,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爲,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爲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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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訴商標侵權坐牢嗎,商標侵權起訴狀範本怎麼寫

原告: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營業執照號碼:
被告:XXX
住所地:省縣時代商貿城72棟11-12號
聯繫方式:
訴訟請求:
1、判處被告立即拆除印有“XX”標誌的任何形式的裝飾、條幅、廣告牌等;
2、判處被告承擔損害賠償金     元;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系XX有限公司在XX區域內的獨家品牌經銷商,爲開拓市場,原告與被告於2009年4月12日簽訂《09年區域經銷協議()》授權被告在市縣經銷XXX,合同期限爲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因被告未完成協議約定的“09年銷售回籠30萬元”之義務,原告取消了被告在吉水縣的經銷資格,被告對此予以認可。在2009年底合同期滿後,被告違背合同義務,繼續使用商標標誌,經原告多次催告仍拒不拆除,嚴重傷害原告利益。
被告在經銷權限終止後未履行自動拆除相關商標標誌之義務,違背協議約定及《合同法》第92條之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4條、《民訴意見》第19條,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支援一如所請。
此致

原告:有限公司
代理人:
二0一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