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中的規定,滿足以下要件的構成商標侵權行爲:1、行爲人實施了侵犯商標權的民事違法行爲;2、造成了他人財產或人身損害的事實;3、違法行爲與損害後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4、行爲人主觀上有故意或過失的過錯。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爲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