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殘疾生活賠償金計算公式是怎樣的?

一、重度殘疾生活賠償金計算公式是怎樣的?

重度殘疾生活賠償金計算公式是怎樣的?

重度殘疾生活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係數×賠償年限。

(1)60週歲—75週歲之間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係數×[20-(實際年齡-60)]。

(2)75週歲以上人員的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傷殘係數×5年。

(3)傷殘係數,傷情評定爲一級傷殘的,按全額賠償,即100%;二至十級的,則以10%的比例依次遞減。多等級傷殘者的傷殘係數計算,參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附錄B的方法計算。

3、對受害人因傷殘但未造成實際損失的,或者傷殘程度輕,但對職業造成影響的,應予以調整殘疾賠償金,但應予以在裁製文書中說明。

二、最新的殘疾賠償金的計算期限

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另外,如果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這種賠償叫做將來的多次性賠償,也叫將來的多次性給付,它賠償的不是現實的損失,是將來可能要支出的損失,所以,是將來的賠償,是將來的多次性賠償,它的賠償方法是兩種方法:一種是一次性賠償,一種是定期金賠償。這個裏面規定的是一次性賠償,一次性賠償的期限最高賠償20年,在這20年當中應該賠償多少,一次性就賠償完了。

一次性賠償好處是一次性賠償一下子就把這個法律關係給結束了,省得將來麻煩。但是一次性賠償有兩個問題,一個是,如果一次性賠償20年了,但20年以後他還活着呢,還有一個繼續賠償的問題。另一個是,已經確定賠償20年了,如果他活了兩年就去世了呢,就等於他的近親屬白賺了18年的賠償金。

定期金賠償的方法:就是確定每年賠償的數額, 受害人活多少年,就賠償他多少年,這樣就比較公平合理。但是定期金賠償也有風險,現在有能力賠償,但是到20年之前,不知道還有沒有支付能力,這個風險要提供擔保來解決。這種將來的多次性賠償可以用一次性賠償的方法,也可以用定期金的賠償方法。現在通常使用的是一次性賠償的方法,定期金的賠償方法很少適用。

不管是由於工作的原因導致的殘疾,還是由於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導致的財產,此時都是可以獲得一定數額的賠償金的,若是公民傷情比較嚴重,也可以住院治療,然後直接委託親屬爲自己辦理殘疾等級的鑑定工作,在確定等級之後就可以獲得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