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打架法律怎麼規定

一、未成年打架法律怎麼規定

未成年打架法律怎麼規定

刑法》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第十七條之一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未成年人的刑事責任

1、完全負刑事責任

年滿十六週歲的公民,不管犯任何罪都要承擔刑事法律責任的。

具體的法律規定是:我國刑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注意:實施犯罪時的年齡,一律按照公曆的年、月、日計算。過了週歲生日,從第二天起,爲已滿週歲。

2、減輕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在承擔刑事法律責任過程中會減輕其處罰。

具體的法律規定是:

根據我國刑法第17條第3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我國刑法第17條第4款規定:"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這裏的收容教養是對不負刑事責任的未成年人的一種保安處分措施。

3、相對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犯了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八種犯罪的,需要承擔刑事法律責任。

但是,這八種犯罪是指犯罪行爲,而不是具體罪名。例如14到16週歲不對綁架罪承擔刑事責任,但如果在綁架行爲中造成被綁架人重傷或者死亡的,則分別根據情況給予故意傷害(致死)或故意殺人罪進行刑事處罰,而非不承擔刑事責任。

具體的法律規定是:根據我國刑法第17條第2款的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4、不負刑事責任

不滿十四周歲的人不管觸犯了什麼罪,法律都不會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對未成年人設立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設立又可以分爲以下幾種情況: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們的監護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有監護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與未成年人關係密切的、願意承擔監護責任,又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其他親屬和朋友作爲監護人。

(3)若無上述法定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與未成年人如果觸犯了法律,在刑事處罰中還是會被從輕處理的的,尤其年齡越小的時候,甚至不會進行實際的判刑處罰,我會要求監護人進行管教。但如果情況特別嚴重,還是會被處以實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