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部鈍器輕傷鑑定標準

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規定,輕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結合該標準中的規定,對於頭部輕傷標準其實也是分爲了一級與二級的。

頭部鈍器輕傷鑑定標準

頭部輕傷一級的情形包括:

1、給傷者頭皮造成了創口或瘢痕,同時長度累計達到了20釐米的。

2、造成頭皮撕脫傷的,要求傷害的面積累計50平方釐米以上或者造成頭皮缺損的面積累計達到了24平方釐米以上的。

3、傷者的顱骨出現了粉碎性或凹陷性的骨折情況。

4、若是造成顱底骨折的話,則同時要求存在腦脊液漏的情況。

5、腦挫(裂)傷;顱內出血;慢性顱內血腫;外傷性硬腦膜下積液。

6、外傷性腦積水;外傷性顱內動脈瘤;外傷性腦梗死;外傷性顱內低壓綜合徵。

7、脊髓損傷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礙(輕度)。

8、脊髓挫裂傷。

《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

第二條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 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