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級傷殘可以辦殘疾證?

在因爲一些意外時間導致人身受到了損害,此時可能會給傷者的身體健康造成嚴重的影響,甚至有不少人因此就殘疾了。而在我國,對於殘疾人在很多方面都是有照顧的,不過需要先辦理殘疾證。那麼幾級傷殘可以辦殘疾證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吧。

幾級傷殘可以辦殘疾證?

一、幾級傷殘可以辦殘疾證

辦理殘疾證並不是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的傷殘等級來判定的,而是有自身的一個判定標準。所以達到幾級傷殘就可以辦理殘疾證的說法是不正確的。

殘疾類別共分爲七類: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及多重殘疾。凡符合《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殘疾標準》的殘疾人均應發給殘疾人證。每個分類都是有不同的標準的,而且不同分類的分級也是不一樣的,一般分爲四個等級。

只要是工傷傷殘評定入級別了,無論什麼級別,就可以帶上工傷認定書和傷殘鑑定結果,本人身份證,去本人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殘疾證。工傷認定的最低級別是十級。只要您工傷入級別了,就可以辦理傷殘證。

二、辦理殘疾證的流程

1、申請: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和換髮二代證的申請人均需持申請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二寸免冠近期彩照七張,到居委會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表》(以下簡稱“評定表”)。

未成年人(16週歲以下)及精神、智力殘疾人須在法定監護人陪同下到街鎮殘聯,由監護人代其提出申請,並同時提供監護人身份證及監護人與申請人關係證明。無法定監護人的自願監護人應在監護人欄中“與其關係”項中註明具體關係並加填自願聲明(自願做監護人)後簽名。

2、受理:居委會對申請人、照片、身份證、戶口簿進行覈對(透過數據庫管理軟件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證資訊)。

3、殘疾評定:申請人持照片和加蓋公章的評定表到指定評定醫院評殘。

4、初審:區殘聯初審員對申請人的相關材料和醫院的評定結果進行初審。對於資訊虛假或醫院做出的殘疾評定結果不符合殘疾標準的,予以退回。初審透過的,區殘聯將申請表、評定表等材料一式三份報市殘聯審覈批准。

5、複審:市殘聯複審員根據殘疾標準和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對申請人辦證申請、區殘聯的受理程序、殘疾評定結果、區殘聯的初審意見進行復審。對於不符合殘疾標準、區殘聯初審意見錯誤或不明確及其他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准。對於符合殘疾標準及辦理程序的,在相關資料上籤署審覈意見後返還給區殘聯,市殘聯留存一份申請表、評定表等資料備案。

6、打印、蓋章:區殘聯將透過市殘聯複審的殘疾人證打印,留存一份申請表、評定表等相關檔案資料。在填發機關欄加蓋區殘聯殘疾證專用公章後,將殘疾人證報市殘聯。市殘聯在批准機關欄內加蓋辦證公章,在持證人像上加蓋鋼印後返還區殘聯。

7、發放:申請人帶身份證到縣(市)區殘聯領取經審覈批准的第二代殘疾人證,同時交回第一代殘疾人證,並回街道辦事處(鄉鎮)殘聯登記。

8、存檔:申請表、評定表各一式三份。申請表:市、區、街鎮殘聯各留一份存檔;評定表:評殘醫院、市、區殘聯各留一份存檔。(白色表格交市殘聯、黃色表格交區殘聯、紅色申請表交街鎮殘聯、紅色評定表交醫院)。

9、證件遷移及補辦手續:證件遷移由殘疾人帶戶口遷移證明原件到街鎮殘聯提出申請,街鎮殘聯出具證明後,到區殘聯辦理檔案提取手續,並將殘疾證交回(在新戶口所在地重新辦證)。補辦手續在報紙刊登掛失聲明後,持報紙資訊到街鎮殘聯提出補辦申請,街鎮殘聯出具殘疾人的相關資訊證明信後攜帶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到區殘聯辦理補辦。

結合上文的介紹,我們瞭解到其實殘疾證的辦理與構成幾級傷殘並不存在直接的聯繫,也就是說即使沒有構成傷殘等級,只要符合了條件,那麼也是可以辦理殘疾證的。因而上文中提到的幾級傷殘可以辦殘疾證這個問題其實就是不準確的。而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