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意外險最高能賠付多少錢的規定是什麼?

一、人生意外險最高能賠付多少錢的規定是什麼?

人生意外險最高能賠付多少錢的規定是什麼?

人生意外險最高能賠付多少錢的規定是:最高賠償額是 合同中的所籤數額——比如1000萬,100%賠付,這時最高投保額是1000萬。可以是2個或2個以上受益人的。個人一般投保額是跟您的年收入成比例的。投保到保險生效一般需要24小時生效。

二、保險責任有哪些

《個人旅遊意外保險條款》

第一條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保險憑證以及批單等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採用書面形式。

第二條 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應爲六十五週歲以下、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保險人承保後被保險人配偶及子女也可按本保險的費率表規定投保本保險,成爲本保險的被保險人。

第三條 本保險合同的投保人應爲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被保險人本人、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條 本保險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險金受益人訂立本保險合同時,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爲身故保險金受益人。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爲數人時,應確定其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各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同意。

被保險人死亡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爲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1、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

2、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確定死亡先後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被保險人或投保人可以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但需書面通知保險人,由保險人在本保險合同上批註。對因身故保險金受益人變更發生的法律糾紛,保險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投保人指定或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的,應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被保險人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應由其監護人指定或變更身故保險金受益人。

(二)殘疾或燒燙傷保險金受益人 除另有約定外,本保險合同的殘疾或燒燙傷保險金的受益人爲被保險人本人。

人生意外險最高能賠付的金額金額不是完全固定的,這與合同中所簽署的保險數額是有着直接的關係的。當今社會的人們對於保險的意識越來越強,很多人都會選擇爲自己和家人投保不同種類的保險,一旦發生意外,可以得到的理賠金額能夠保證保險受益人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