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殘疾賠償金的規定是什麼?

一、北京市殘疾賠償金的規定是什麼?

北京市殘疾賠償金的規定是什麼?

北京市殘疾賠償金的規定是按照不同的傷殘等級來確定殘疾賠償金,如果是實際傷殘的話,那麼確定的賠償金應該是本人的7個月工資。除此之外還有醫療費,誤工費和護理費。

醫療費

因侵權行爲誘發受害人其他疾病的醫療費用,應當根據侵權行爲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和原因力比例等實際情況,予以適當賠償對因果關係和原因力大小難以確定的,參照專業鑑定機構的鑑定結論由人民法院自行確定。

誤工費

受害人的正當收入標準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實際喪失的田定收入額計算;但實際收入超過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五倍以上的,按五倍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或除固定收入外還有其他不固定正當收入的,應參照受害前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同行業或相近行業同等勞動力上一年度的平均收入計算。

受害人因沒有工作或因離退休而主要從事家庭勞動的,參照當地縣(市)級統計部門公佈的上年度居民平均收入計算。

從事農業生產因傷害導致農忙期間誤工的,其誤工費參照當地縣(市)級統計部門公佈的上年度農村居民平均收入的兩倍計算。

護理費

計算護理費應考慮護理人數護理時間和護理人員的正當收入來計算。

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實際住院時間爲基礎,參照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國家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進行計算。

營養費

法院應當根據其傷殘情況以及治療機構的意見確定是否賠償。

營養費的賠償數額一般爲每天二十至三十元;計賠營養費的時間,以恢復傷情需要補充營養的實際期限計算。但計賠時間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交通費、住宿費

(一)就醫交通費一般以交通費票據的實際數額予以確認,交通費的票據應與就醫及轉院的:時間和次數相一致

對硬臥以上火車票費及飛機票費,按硬臥票費認定;對二等艙以上船票費,按二等艙船票費認定;但受害人因傷情嚴重需緊急搶救而必須乘坐飛機或包車入院或轉院所支付的交通費,應當給予合理賠償

(二)就醫住宿費。一般以住宿費票據的實際數額予以確認,住宿費的票據應與就醫及轉院的時間和次數相一致。

住宿費每日的賠償數額,最高不得超過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國家工作人員出差的每日住宿費標準。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接受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發生的實際費用,包括受害人本人以及護理人員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二、殘疾用具費

受害人請求殘疾用具費賠償的,應當提供醫療單位或假肢配製單位的證明或鑑定意見。殘疾用具費的計賠數額一般按普通型國產器具的同類產品的合理價額確認;更換殘疾用具的次數,應參考有關部門的專家證明,並結合當地實際生活情況及受害人的餘命年限加以確認。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標準爲:十級傷殘爲7個月的本人工資。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爲基數計發,十級3個月。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北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爲基數計發,十級3個月。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不管是哪一個省份,他們在遭受到人身方面的侵權行爲的時候,是可以進行一些殘疾方面的賠償的,但殘疾賠償金的發放條件必須是要構成傷殘等級,如果是比較輕微的一些傷情的話,根本就不需要進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