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綁架強姦如何判

未成年人綁架強姦如何判

從社會廣義認識上講,凡一方以暴力手段或者威脅手段強迫另一方與之發生性關係的行爲,都屬於強姦(即如果女性強迫男性與其發生性行爲,在多數人看來,也屬於強姦行爲)。當被害人因爲酒精或藥物或宗教影響等而無法拒絕進行性行爲時,與其發生性行爲也被視爲強姦。而教唆、幫助男子強姦婦女的女子,也可以成爲強姦罪的共犯。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未成年人綁架怎麼處罰


按照罪刑法定原則和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已滿14週歲不滿16歲的人,如果僅參加了綁架的行爲,但未參與殺害、傷害被綁架人,沒有實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規定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行爲,該未成年人對這種綁架行爲不負刑事責任。

但應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如果在綁架過程中實施了殺害或者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被綁架人的,則應按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已滿16週歲不滿18歲的人,如果僅參加了綁架的行爲,構成綁架罪,但在量刑時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綁架罪的刑事責任可以與故意殺人罪相媲美,都十分嚴重,都可能可能被判處死刑。綁架後,故意殺害被害人的,處死刑,即是被告人是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也將面臨嚴厲的懲罰。因此涉嫌綁架罪,聘請有豐富辯護經驗的專業刑事辯護律師進行辯護時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