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患者避免醫患糾紛可以做到:一、患病時一定要到正規醫院就診。正規醫院有相應完善的制度、設施,配備相對齊全的專業技術人員。二、患者所患疾病應與就診醫院的科室相符,不能跨科就診。三、積極配合醫務人員的治療。四、要儘可能選擇自己信任的醫務人員就診。信任是理解、交流、溝通的基石。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七條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不得違反診療規範實施不必要的檢查。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