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補償標準是: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於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於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穫的,不予補償。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儘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民法典》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