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狗被人打咬人,飼主可以免除責任嗎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一般情況下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但是如果飼養的是法律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動物,其造成他人損害的,沒有免責事由,即使受害人對損害的發生具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也不能免除甚至減輕飼養人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條  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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