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訴訟時效

侵權行爲的一般訴訟時效爲三年;侵權行爲的特殊訴訟時效爲一年,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爲1年;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爲2年,自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益愛到損害時起算;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爲3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到污染損害時起計算。

侵權訴訟時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五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請求權,在造成損害的缺陷產品交付最初消費者滿十年喪失;但是,尚未超過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