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訴法關於侵權行爲地的規定在第二十八條中:因侵權行爲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爲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 侵權訴訟管轄因侵權行爲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爲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