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林地被侵權,侵權人可以根據被侵權人實際損失進行金額賠償,協商不成,被侵權人可以就侵權問題向法院起訴。侵權行爲,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財產或知識產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違法行爲。侵權行爲發生後,在侵害人與受害人之間就產生了特定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即受害人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損失。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爲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爲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