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速裁程序要多少天?

一、民事速裁程序要多少天?

民事速裁程序要多少天?

一般不超過三個月。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二條的規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並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適用速裁程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侯,可以建議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

不適用速裁程序:

第一、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第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第三、案件有重大社會影響的;

第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對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量刑建議或者適用速裁程序有異議的;

第五、被告人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沒有就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等事項達成調解或者和解協議的;

第六、其他不宜適用速裁程序審理的。

二、速裁程序的流程

方案(一):速裁合議庭採取待分案制度民商事案件錄入系統後暫分至承辦法官系統,能夠調解的案件承辦法官按照法定程序結案。

方案(二):速裁合議庭採取登記待分案制度民商事案件錄入系統後暫分至立案庭庭長系統,承辦法官先接受紙質卷宗進行庭前調解和庭前準備,能夠調解的案件由庭長將電子卷宗分至承辦法官審判系統按照法定程序案。

方案(三):速裁合議庭採取預分案制度庭長按照專業化和結案快慢將立案視窗繳費後的紙質卷宗暫分由承辦法官進行庭前調解和庭前準備工作。對調解成功的案件退回庭長,由庭長將紙質卷宗退回立案視窗掛案號錄入系統,錄入系統後立案視窗將紙質卷宗連同電子卷宗分至速裁合議庭承辦法官審判系統,承辦法官按照法定程序案。

由此可見,在我國,由於人口基數較大,糾紛比較大,法院的訴訟壓力相對較高,尤其是在民事訴訟案件中。爲了提高訴訟效率,我國引入了快速審判制度,對案件進行快速審判。這樣可以高效率的解決一部分相對事實清楚的案件,提高審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