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辦案流程是怎樣的?

人民法院網上辦案操作辦法

網上辦案流程是怎樣的?

總則

第一條 爲深入推進最高法院和省進階法院網上辦案、電子訴訟檔案管理和案件流程管理有關要求,結合本院審判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網上辦案主要指充分藉助資訊技術和網絡平臺,立案、審判、執行、歸檔等環節均在內網辦案系統中執行和辦理,實現無紙化辦案。

第三條 網上辦案應當將全部訴訟類和執行類案件(包括行政非訴、國家賠償、刑事內審)納入網上辦案系統管理。

第四條 各審判業務部門要按照案件流程管理時間節點要求,將案件資訊及時、準確、完整錄入內網辦案系統,確保案件審理與網上辦案同步進行。

立案

第五條 立案部門收到案件後,應在審判流程管理規定的時間內在網上登記立案,同時應隨案建立電子檔案或電子材料

第六條 立案部門向審判業務部門移送的案件材料應包含網上電子檔案,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內容要一致。

審判執行

第七條 審判、執行部門收到案件後,庭長應在2個工作日內將案件分給承辦法官。

第八條 合議庭成員要在網上閱卷,案件開庭或聽證要應用數字法庭系統進行,做到每庭必錄。透過遠程提訊和遠程視頻取證的案件,要將音視頻數據、筆錄等轉換爲電子文字儲存。

第九條 合議庭評議案件原則上透過資訊方式進行,審限延長、採取強制措施等審批事項在網上辦理,審理簽發裁判文書採取電子簽章的方式。

第十條 案件辦理階段形成的紙質材料要及時轉換爲電子文字儲存在網上辦案系統。判決、裁定宣告或調解書經當事人簽收後,要同步在網上辦案系統中結案。

第十一條 當事人對一審案件提出上訴的,書記員要及時在網上辦案系統錄入上訴資訊,送達相關法律文書,並根據二審法院要求將一審案件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一併移送上級法院立案部門。

第十二條 裁判文書生效後7個工作日內做好審覈上網工作,網上報送審判管理部門及時上網。

歸檔

第十三條 案件結案後3個月內應將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一併提交檔案部門歸檔。院檔案部門要及時對審判、執行等部門送交的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進行檢查,經確認合格後方可歸檔。

第十四條 檔案部門依照人民法院電子訴訟檔案管理規定對電子檔案進行存儲和保管。

管理

第十五條 立案部門動態跟蹤流程管理資訊,定期對辦案進度、節點管理、審限管理、結案效率等情況進行網上通報。審判管理部門及時收集、掌握網上辦案情況,協調辦公室修改系統數據指標。

第十六條 網上辦案作爲“一把手”工程,院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主管審判管理工作的副院長具體抓、負責組織協調工作;審判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協調、督促和檢查;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落實各項工作任務;辦公室負責技術保障。要將網上辦案執行情況納入崗位目標管理。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4年9月28日起施行。

綜上所述,網上辦案流程分爲立案、審判執行、歸檔、管理,每一個流程中都有各自詳細的條例。辦案是不能出現差錯的,因此必須嚴格依照規定進行辦案。讓人們增加對網上辦案的信任程度,讓網上辦案真正達到幫助大家的效果。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無錫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