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援助條件有哪些?

一、刑事法律援助條件有哪些?

刑事法律援助條件有哪些?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爲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3)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3、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爲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爲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二、法律援助能申請多少次?

一個人申請法律援助的次數,是沒有限制的。法律援助是爲家庭比較困難的人準備的,這樣可以讓他們也享受得到法律帶來的保護,法律援助是不要錢的,只要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條件。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爲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綜上所述,法律援助作爲國家政府部門設立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爲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充分體現國家提倡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對於符合法定條件和案件受理範圍時,可以不限次數進行申請,即使是罪大惡極的人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