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異議撤回能否再提

執行異議撤回後不能再次申請異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五條: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同一執行行爲有多個異議事由,但未在異議審查過程中一併提出,撤回異議或者被裁定駁回異議後,再次就該執行行爲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案外人撤回異議或者被裁定駁回異議後,再次就同一執行標的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執行異議撤回能否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