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強制執行費用標準是怎樣的?

法院的判決生效之後,如果當事人不按照判決書或裁定書的內容來執行的話,那麼另一方此時可以向法院申請進行強制執行。但是需要注意,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那麼法院強制執行費用標準是怎樣的呢?本站小編爲您做詳細解答。

法院強制執行費用標準是怎樣的?

一、法院強制執行費用標準是怎樣的

1、沒有執行數目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3、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標準的部分,按照0.1%交納。

4、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第四款條件要求未參加記名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規定的標準交納申請費,不再收取案件受理費用。

二、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是否有期限限制呢?

按照法律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可以分爲五類情況,在這五種情況下,不同的主體申請人民法院執行不同的法律文書分別有不同的法定期限。

1、海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裁判文書的期限是180天,申請執行的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間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沒有規定履行期限的,從該法律文書送達當事人之日起計算。

2、海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生效具體行政行爲,應當自被執行人的法定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180日內提出,逾期申請的,除有正當理由外,人民法院將不予受理。

3、具體行政行爲的權利人或者繼承人、權利承受人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生效具體行政行爲的在3個月內提出。

4、公民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裁判文書的期限是1年,計算方法與海關作爲申請人時相同。

5、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生效裁判文書的期限是180天。

經過以上內容的分析解答,詳細大家此時已經知道在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時候,具體的收費標準是怎樣的吧。同時還需要注意申請強制執行的也有一定的時間限制,具體內容大家可以從上文中進行詳細瞭解。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不妨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