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案件如何上訴

合同糾紛案件如何上訴
律師解析:準備好上訴狀,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或者是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即可。法院在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六十五條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條
上訴狀應當透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