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糾紛扣車立案標準

無論有沒有經濟糾紛,任何公民任何法人或者機關,沒有權利直接扣押別人的財產。假如有經濟糾紛應該透過協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由司法機關審理決定後,纔有權利扣押車輛。
《民法典》第十條 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十一條 其他法律對民事關係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濟糾紛扣車立案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