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詐騙案立案後怎麼處理?

一、電話詐騙案立案後怎麼處理?

電話詐騙案立案後怎麼處理?

電話詐騙案立案後的處理程序:首先要對嫌疑人的背景進行展開調查;時機成熟實施抓捕;移交到檢察機關起訴;最後進行司法判決。

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爲。由於這種行爲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靜甚至“愉快”的氣氛下進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範意識較差,較易上當受騙。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這個裏面是有過程的,首先要對嫌疑人的背景進行展開調查,以及社會背景,家庭各方面都要暗查的。時機成熟實施抓捕。具體的需要多長時間能有結果,這個回答國家的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

二、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刑法》第二百一十條第二款:使用欺騙手段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條: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爲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第三百條第三款: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姦淫婦女、詐騙財物的,分別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祕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需要明確的是,公安機關立案是有一定的條件規定的,因此電話詐騙案的立案應當符合公安機關的相關規定,只有在符合立案條件的情況下才會立案偵查,並對相關犯罪事實進行認定,進行調查取證工作,具體的司法程序在相關的辦案管理規定中有明確的認定,應當合法的執行相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