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未支付對價,股權轉讓協議有效嗎

股權轉讓未支付對價,股權轉讓協議有效嗎

一、股權轉讓未支付對價,股權轉讓協議有效嗎

有效,股權轉讓一方沒有履約支付轉讓費,協議仍然有效,但是視作對方違約。股權轉讓協議是以股權轉讓爲內容的合同,股權轉讓是合同項下債的履行。股權轉讓協議生效與股權轉讓生效時間是不一致的,股權轉讓生效是在協議生效之後。如果自己沒有支付對價的金額,協議效力就不會發生。

股權轉讓合同是否生效要看合同中是怎麼約定的,如果約定必須支付股權轉讓款、工商變更登記等條款,那麼約定條件沒有全部滿足的情況下合同不生效。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

二、股權轉讓的方式是什麼

1、普通轉讓與特殊轉讓

這是根據股權轉讓在《公司法》上有無規定而作的劃分。普通轉讓指《公司法》上規定的有償轉讓,即股權的買賣。特殊轉讓指《公司法》沒規定的轉讓,如股權的出質和因離婚、繼承和執行等而導致的股權轉讓。

2、內部轉讓和外部轉讓

這是根據受讓人的不同而作的分類。內部轉讓即股東之間的轉讓,是指股東將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公司的其他股東。外部轉讓,是指部分股東將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股東以外的第三人。

3、全部轉讓與部分轉讓

這是根據標的在轉讓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劃分。部分轉讓指股東對股權的一部分所作的轉讓,也包括股權分別對二個以上的主體所作的轉讓。全部轉讓指股權的一併轉讓。

4、約定轉讓與法定轉讓

這是根據轉讓所賴以發生的依據而作的劃分。約定轉讓是基於當事人合意而發生的轉讓,如股份的出讓等。法定轉讓是依法發生的轉讓,如股份的繼承等。

三、國有股權轉讓的原則是什麼

在國有股權轉讓時,除了一般股權轉讓須遵守的依法、公開、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等原則外,還有兩個重要原則:

1、有條件轉讓原則。

鑑於國有股權的社會性目的,在進行國有股權的轉讓時必須進行可行性研究、設定合理的股權結構、進行嚴格的資產評估和審計,尤其是要防止把不需要或不具備轉讓條件的國有股權硬性轉讓。

2、轉讓國有股權應以調整投資結構、促進國有資產的優化配置爲主要目的的原則。

在國有企業分佈太廣、太散時,政府辦了許多並非必須由它辦的事情。與此同時,有一些事情政府必須辦但卻因資金缺乏無力去辦。國有股權轉讓的結果是將國有股權從國家手中轉讓到另一個所有者手中。所以,在進行國有股權轉讓時必需考慮國有股權的設定目的。

股權轉讓之後未支付轉讓費,轉讓協議也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股權轉讓的方式有很多,可以是約定轉讓與法定轉讓,也可以是普通轉讓和特殊轉讓,進行股權轉讓時,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要遵守等價有償,平等互利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