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故意殺人罪請律師辯護有用嗎

一、北京故意殺人罪請律師辯護有用嗎?

北京故意殺人罪請律師辯護有用嗎

涉嫌故意殺人罪請律師辯護是有用的,請律師辯護是維護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的唯一途徑。所以請律師辯護是完全必要的。如果經濟條件允許,建議儘早聘請專業刑事辯護律師介入探視、提供法律幫助和辯護。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七條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二、故意殺人案件中辯護律師有哪些權利?

1、接受委託擔任辯護人的權利。

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律師有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託擔任其辯護人。自訴案件中有權隨時接受委託。

2、閱卷權。

辯護律師有權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

3、會見和通信權。

辯護律師有權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並且不論案件是否涉及國家祕密,都無需審查起訴機關批准,檢察院也不能派員在場。

4、發表意見權。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聽取犯罪嫌疑人委託人的意見。

5、申請取保候審權。

辯護律師有權爲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6、對超過法定期限的強制措施要求解除權。

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辯護律師有權要求人民檢察院解除。

三、涉嫌故意殺人罪辯護律師有哪些基本義務?

(一)辯護律師和其他辯護人不得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隱匿、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不得威脅、引誘證人作僞證及進行其他干擾司法機關訴訟活動的行爲;

(二)辯護人接受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其接受委託的情況;

(三)辯護人收集的有關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現場、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屬於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的證據,應當及時告知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

(四)辯護律師對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委託人或者其他人,準備或正在實施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嚴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應當及時告知司法機關,公安司法機關應當爲辯護律師保密;

(五)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應當遵守看管場所的規定。

對於故意殺人案中的犯罪嫌疑人來講,所謂的有用,並不是指委託了辯護律師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如果故意殺人情況屬實,只要具備相應的刑事責任能力是一定會被判刑的。但是律師可以在法定範圍內給犯罪嫌疑人爭取相對公平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