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對非法制造彈藥罪如何裁判?

一、法院對非法制造彈藥罪如何裁判?

法院對非法制造彈藥罪如何裁判?

1、非法制造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3、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行爲人制造槍支彈藥需符合一定的標準,而且達到法律上規定的數量才構成非法制造彈藥罪,因此該罪應當屬於結果犯。

二、非法運輸彈藥罪怎麼追究責任?

非法運輸彈藥罪要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運輸彈藥罪是指以陸運、空運、水運、包裹寄運等各種形式,在國內非法運輸彈藥的行爲。

行爲人或者單位違反規定,將爆藥從一地運往另一地的,只要實施該行爲,即構成犯罪。非法運輸彈藥的數量達到規定的最低數量標準五倍以上的,或者數量達到規定的最低數量標準,並具有造成嚴重後果等其他惡劣情節的,加重處罰。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規定處罰。

三、非法制造彈藥罪的構成有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本罪是涉及到危險對象的犯罪,但並不表現爲對這種對象的破壞,也不具有放火、爆炸等罪一經實施即會同時造成多人死傷或公私財產廣泛破壞的特點。

2、客觀要件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爲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行爲。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爲一般主體,即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單位也可成爲本罪主體。單位非法從事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活動,其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應按本罪論處。

4、主觀要件

本罪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明知是槍支、彈藥、爆炸物而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其動機則可能多種多樣,有了營利,有的爲了實施其他犯罪。不同的動機一般不影響定罪。

滿足非法制造彈藥罪的構成條件且案件情節嚴重的,可以對行爲人判處死刑,無期徒刑。這項罪名的犯罪主體需要具備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自然人,在主觀方面存在故意犯罪行爲,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非法制造彈藥罪屬於結果犯,而不是行爲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