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罪花錢能不坐牢嗎?

強姦罪花錢能不坐牢嗎?

一、強姦罪花錢能不坐牢嗎?

不能的,必須要是坐牢的,但是有了受害人的諒解書法院在判決的時候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構成強姦罪,但沒有報案選擇私下處理的,首先,這種處理方式不建議,如何賠償法律沒有規定,並且存在法律風險。強姦罪是法律嚴厲打擊的犯罪,是公訴案件,第三人報案的,無論當事人怎麼私下賠償,行爲人都要承擔刑事責任,私下賠償只能說明獲得了受害者的諒解。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衆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二、強姦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強姦罪是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違背婦女的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交的行爲。明知婦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癡呆者(程度嚴重的)而與其發生性行爲的,不管犯罪分子採取什麼手段,都應以強姦罪論處。

根據《刑法》第236條的規定

有下列兩種情形之一的,都應當以強姦罪立案追究:

(1)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

(2)奸不滿14週歲幼女的。強姦罪是行爲犯,只要行爲人實施了強姦婦女或者姦淫幼女的行爲,不論是否達到姦淫的目的,都應當立案追究。

一旦構成強姦罪,將會按照《刑法》第236條當中的規定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且這種犯罪行爲是屬於公訴案件,即使是透過花錢的相關方式,也無法避免坐牢。但是在判刑之前可以積極的對受害者進行賠償,從而取得受害者的諒解,這樣可以酌情從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