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業合同糾紛起訴流程是怎樣的?
1、書寫民事起訴狀,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等資訊;
2、準備原、被告雙方當事人身份證複印件;
3、準備證明存在有糾紛的相關證據材料;
4、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合同糾紛起訴狀中需要註明哪些基本內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三、合同糾紛起訴後滿足哪些條件法院纔會受理?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四、合同糾紛起訴後被告反訴的條件有哪些?
1、反訴只能是本訴被告向本訴原告提起,而不能對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訴只能向受理本訴的法院提起。
3、反訴與本訴必須是適用同種訴訟程序。
4、反訴不能是其他法院專屬管轄。
5、反訴與本訴的訴訟請求必須在事實或法律上有牽連。
五、合同糾紛起訴後原被告有哪些權利?
1、委託代理人;
2、收集、提供證據;
3、申請回避;
4、放棄、變更和承認、反駁訴訟請求;
5、進行辯論;
6、提起反訴;
7、請求調解;
8、自行和解;
9、在法院規定的範圍內查閱、複製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
10、提起上訴。
合同糾紛向法院起訴之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收集證據,像合同糾紛這種民事糾紛,如果當事人收集的證據有問題,即便相關訴求被人民法院受理,最終也很有可能會敗訴,而合同糾紛的被告方在收到訴訟狀副本以後,也要準備好相關的證明材料,依法進行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