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刑拘37天以後怎麼辦?

詐騙刑拘37天以後怎麼辦?

一、詐騙刑拘37天以後怎麼辦

如果是無罪或證據不足的情形,即沒有證據證實或證據不足以證實其所涉的罪行,那麼會釋放。

刑事拘留37天后可以有以下幾種處理結果:

1、逮捕

事實清楚,證據充足,經檢察院批准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2、釋放

針對的是無罪或證據不足的情形,即沒有證據證實或證據不足以證實其所涉的罪行。

3、釋放,同時處行政拘留(可以折抵,不需要再執行行政拘留)

針對的是罪輕,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要追究行政責任。

4、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針對的是沒有逮捕必要和證據不足,需要繼續偵查的。

二、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樣的

1、首先,辦案人員要進行拘留申請。

(1)對於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案件,當辦案人員認爲犯罪嫌疑人達到須刑事拘留的條件時,應依法向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申請,由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拘留證》,最後由提請批准拘留的單位負責執行。

(2)對於檢察院自行偵查的案件(如貪污賄賂等),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審覈,檢察長決定。決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檢察院要將拘留的決定書送交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負責執行。公安機關要立即執行,檢察院可以協助公安機關執行。

2、然後,是上門對嫌疑人執行刑事拘留。

公安機關在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若有人聲稱公安機關上門拘留,記得檢視拘留證覈實其真實身份。

再次,辦案人員應該及時通知家屬。

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意外,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在拘留後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家屬。

3、最後,拘留處理後的結果。

拘留後,公安機關應當在24小時內將被拘留人送往看守所羈押。若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刑事拘留的最長時間爲三十七天,一般只要到期就需要由執法人員根據案件的情況作出相關的決定,可以逮捕、釋放、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如果在時間到期之後而不履行,那麼就會存在超期關押,對於執法人員會因此承擔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