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實體店拒絕退貨怎麼辦

我國實體店拒絕退貨怎麼辦

一、我國實體店拒絕退貨怎麼辦

如果在實體店購買商品,商家不給退貨的,可以和商家協商,實在是無法協商的,可以要求消費者協會進行調解,或者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如果這些方法都無濟於事,消費者本人可以考慮向法院提起訴訟。

1、協商

雙方首先透過協商,達成和解。

2、調解

包括民間調解、行政調解和法院調解。

行政調解是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主持的調解。

法院調解是以訴訟途徑解決糾紛時,先進行的一種調解。

用調解解決消費爭議的範圍和程序,一般沒有嚴格的規定,但調解必須遵循合法和自願原則。調解協議不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能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調解不能強加於人,調解人不能強迫當事人接受調解或必須達成協議。調解成功當事人之間要簽訂協議,但協議不具備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也不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實體店購買商品若有明確標識退換條件或時間的,可以要求退換,否則要證明商品損壞或瑕疵才能要求退換商家不同意退貨,可以直接向當地工商部門投訴,保留小票等單據。

4、訴訟

當發生民事糾紛,當事人各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這是法律規定的解決產品質量民事爭議的最後途徑。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透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消費者投訴注意什麼問題

消費者投訴注意的問題如下:

1、投訴要及時。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其權益受到損害時,應及時向所在地的受理產品質量問題部門投訴。及時投訴有利於正確判斷商品損壞程度與正常磨損的區別,能夠比較準確地說明情況,特別是有關服務質量等問題尤其重要;

2、要實事求是。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時,無論與責任人--生產單位或銷售、經營者進行協商,或向受理產品質量問題部門投訴,應實事求是說明或寫明情況,不誇大,不縮小,不歪曲,不隱瞞事實真相;

3、要求和意見要合理合法。投訴理由要正當,符合《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因而,消費者要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正確使用法律武器,依法要求退換或索賠,便於公正、準確、迅速解決問題;

4、材料要完備。投訴時向受理部門寫出文字材料,提供購貨時的發票或售貨憑證。文字材料應註明購貨或接受服務的年月日,與購貨或接受服務的項目;寫明投訴人和被投訴人的姓名、地址、郵碼、單位名稱、聯繫人姓名,寫明受損害的事實,所購商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生產單位及與責任人交涉的經過。投訴服務質量時,也應寫明責任人姓名(或營業證號)投訴要舉出旁證材料,如購物發票等,最好保留原件,提交複印件。注意,不要郵寄票證、單據及實樣,以防丟失;

5、證據要確鑿。提供有關產品造成損害的證據提供有關產品造成人身傷害、殘疾或死亡的醫生診斷證明,爲治療傷痛、疾病所支付的醫療費、誤工費、生活補助費等費用的單據,爲安葬死者支付的喪葬費單據等,只有提供充分證明損害事實發生,才能獲得賠償,提供損害是由產品或服務缺陷造成的證據;

6、投訴材料要書寫清楚。文字工整,言簡意賅,重點突出,所提要求合理。

三、消費者投訴受理原則有哪些?

消費者協會接受消費者的投訴,實行以地域管轄爲主,級別管轄爲輔的原則:

(一) 對消費者的投訴,由被訴方所在地的縣級消費者協會或下屬分會處理;被訴方所在地與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縣級消費者協會或下屬分會處理。

(二) 案情涉及兩個縣級轄區以上的,由共同的上一級(市級或省級)消費者協會處理。

(三) 案情涉及兩個市級協會轄區以上的,由省消費者協會處理;省消費者協會對已受理的投訴可以委託轄區內與案情有關聯的任何消費者協會處理。

(四) 省消費者協會收到的來信及網上投訴案件可以直接轉到當地消費者協會處理,對重大、疑難的投訴案件可以直接受理。

(五) 外籍消費者投訴國內經營者的,由被訴方所在地縣級消費者協會處理;

如果在實體店購買商品,商家不給退貨的,可以和商家協商,實在是無法協商的,可以要求消費者協會進行調解,或者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以上就是關於實體店拒絕退貨怎麼辦的相關介紹。如果您遇到了相關的法律問題,希望得到律師的幫助,可以透過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與律師在線溝通。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