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開庭需要多長時間?

一、打官司開庭需要多長時間?

打官司開庭需要多長時間?

從起訴到開庭需要的時間是沒有明確的的規定的,一般類型的民事糾紛案件,只要法院已經受理起訴請求一般會在兩個月左右就決定開庭審理的日期。對於任何的民事主體而言,在遇到民事糾紛時,都是可以將自己的司機情況書寫進入訴狀之中,然後交給法院來審理,法院審理起訴案件需要六個月左右的時間。

民事訴訟對審理期限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普通程序,針對案情相對複雜的。另一種是簡易程序,適用案件相對簡單,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爲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爲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被告提出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二、開庭時間一般幾個小時?

法院審理案件的開庭時間是沒有具體規定的,根據案件的複雜程度來確定,一般情況兩個小時左右的時間可以審理普通的案件。如果遇到當事人人數衆多,證據複雜的案件有可能要半天甚至一天的時間,特殊情況的刑事案件審判過程還有幾天的。

1、應該保證所留的聯繫方式暢通,以便法院通知能夠及時告知。

2、法院立案後,會將法律文書送達被告,如起訴時,所留被告地址不夠詳細,或找不到被告,該案將會被中止。

3、親自到法院問詢案件辦理情況。

法院在受理離婚等民事糾紛案件之後,一般都會盡快的安排開庭審理案件的時間,但是法院需要一定的時間來審查案件,故此即使是採取簡易的流程,也會使得該案件需要三個月左右的時間纔會開庭審理,一般情形下起訴後半年纔會開庭。

我國的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開庭時間,其實在我國的法律中是沒有具體規定的,根據案件的複雜程度來確定,一般情況審理普通的案件的時間較短,但是如果遇到當事人人數衆多,證據複雜的案件,此時有可能要很長的時間來審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