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提管轄權異議罰款可以嗎?

一、亂提管轄權異議罰款可以嗎?

亂提管轄權異議罰款可以嗎?

目前沒有關於濫提管轄權異議的處罰制度,因此,對濫提管轄權異議的行爲無法進行處罰,但管轄權異議不成立的,法院可以駁回當事人的請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七條 管轄權異議和應訴管轄

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未提出管轄異議,並應訴答辯的,視爲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但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的除外。

二、管轄權異議可以再審嗎

1、不存在再審問題:

(1)如果當事人在一審中沒有提出管轄權異議,或逾期不提出,法院不予審議的,就不存在對管轄權異議申訴;

(2)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管轄權異議,後又在裁定前表示接受受訴,視爲自動放棄異議,案件審理後再提出異議的,法院不再審議;不存在申訴問題。

(3)一、二審法院駁回管轄權異議的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當事人就法院的管轄權問題申訴後,不影響法院對案件的實體審理。

2、存在再審問題:

(1)法院對案件實體審理作出的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如果當事人對管轄權異議的裁定和判決一併申訴的,法院經過複查,發現管轄權是有錯誤,但判決是正確的,應當不再再審。

(2)當下級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作出裁定且發生法律效力而對案件尚未作出判決之前,上級法院如果發現該管轄權異議的終審裁定確有錯誤時,可以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處理,即以職權裁定撤銷該錯誤裁定並將案件移送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管轄權異議罰款一般是沒有的,但是法院可以駁回申請,管轄權異議如果在一審重沒有提出,就不存在對管轄權的異議進行申訴,如果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異議的,又在裁定前接受受訴,可以認爲是自動放棄異議,不存在申訴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