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預付款對方不開票怎麼辦

做了預付款對方不開票怎麼辦

一、做了預付款對方不開票怎麼辦

可以先和對方溝通,如果未有進展,去稅務機關投訴,根據規定,我國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對拒不開具發票的行爲,權利遭受侵害的一方當事人可向稅務部門投訴,由稅務部門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處理。

同時根據規定,對拒不開票的義務人,稅務管理機關可責令開票義務人限期改正,沒收其非法所得,可並處罰款。

舉報對方不開票的後果如下:

(1)應當開具而未開具發票,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2)對方屬於偷稅漏稅,根據實際情況,觸犯刑事處罰的,構成逃稅罪,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二、不開發票的行爲應該怎樣處罰

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爲包括:

1、未按照規定印製發票或者生產發票防僞專用品的

2、未按照規定領購發票的

3、未按照規定開具發票的

4、未按照規定取得發票的

5、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

6、未按照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的

對有前款所列行爲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所列兩種或者兩種以上行爲的,可以分別處罰。

正常情況下再提供服務,或者是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對外發生的經營業務的收取款項以後,那麼收款方就必須要向對方開具發票,如果對方拒絕開拒約發票,那麼可以也先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對於未按照規定開具發票的行爲,可以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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