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租車合同糾紛找誰處理

一、對於租車合同糾紛找誰處理?

對於租車合同糾紛找誰處理

可以找法院處理,租車合同中有仲裁約定的,可以申請仲裁處理。

《仲裁法》

第五條 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

第六條 仲裁委員會應當由當事人協議選定。

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二、租車合同糾紛起訴後可以申請延期舉證的情形有哪些?

(一)書證原件遺失、滅失或者毀損的;

(二)原件在對方當事人控制之下,經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權不提交的;

(四)原件因篇幅或者體積過大而不便提交的;

(五)承擔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透過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無法獲得書證原件的。

三、租車合同糾紛舉證注意事項有哪些?

1、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所提供的證據必須真實、合法。

2、把握好舉證中心,當在打官司時不能漫無目的、漫無邊際地向法院提供證據,應緊緊圍繞自己的訴訟請求及陳述的事實進行舉證。

3、及時向法院提交證據,當事人握有充分確實的證據。

四、租車合同糾紛證人作證的流程有哪些?

1、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2、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3、查明到庭證人身份;

4、法庭向證人交代權利義務;

5、證人保證如實作證;

6、證人陳述作證;

7、交叉詢問質證;

8、法庭補充詢問;

9、證人退庭。

五、租房合同糾紛案件中證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不出庭作證?

(一)年邁體弱或者行動不便無法出庭的;

(二)特殊崗位確實無法離開的;

(三)路途特別遙遠,交通不便難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出庭的;

(五)其他無法出庭的特殊情況。

法律沒有規定過租車合同糾紛必須找哪個部門處理,根據造成租房合同糾紛的具體原因,當事人也可以自行協商或者請第三方調解,像是司法所,人民調解委員會等部門,在接到調解申請後都會依法組織調解。提起民事訴訟的,法院在審理清楚的基礎上也會先進行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