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借別人出了事故車主有責任嗎?

車子借別人出了事故車主有責任嗎?

一、車子借別人出了事故車主有責任嗎?

車主一般不承擔責任,但車主存在下列過錯情形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一)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三)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四)其他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有過錯的。

借車給別人發生事故,車主對事故發生存在過錯的,應當承當相應的賠償責任;不存在的過錯的,無需承擔責任。賠償責任首先是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承擔,不足的,由實際使用人,即借用車輛的人承擔。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標準是什麼?

(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三)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四)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書面申請)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構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並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把車子借出去後發生車禍,車主不需要承擔責任。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是由交警做出的,需要到現場進行勘查,根據現場的情況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在認定書中要有事故雙方的簽字。交通事故認定的責任不同,所支付的賠償也有所不同,若是認定爲同等責任,要相互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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