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營銷合同糾紛處理方式有哪些?
1、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透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
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
二、營銷合同存在哪些情形是無效的?
1、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民事行爲能力;
2、合同存在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3、合同違反法律法規額強制性規定或者公序良俗;
4、合同意思表示虛假。
三、發生營銷合同糾紛哪些事實不需要舉證?
(一)衆所周知的事實;
(二)自然規律及定理;
(三)根據法律規定或者已知事實和日常生活經驗法則,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實;
(四)已爲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確認的事實;
(五)已爲仲裁機構的生效裁決所確認的事實;
(六)已爲有效公證文書所證明的事實。
四、發生營銷合同糾紛證人存在哪些情形的可以不出庭作證?
(一)年邁體弱或者行動不便無法出庭的;
(二)特殊崗位確實無法離開的;
(三)路途特別遙遠,交通不便難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出庭的;
(五)其他無法出庭的特殊情況。
五、可以提前解除營銷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營銷合同糾紛可選的處理方式還是非常多的,不過,發生營銷合同糾紛的原因非常多,當事人申請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訴之前可以諮詢律師,將營銷合同糾紛的詳細案情告知律師後,律師可以給出針對性的解決方案。律師也可以根據營銷合同糾紛案的實際情況,對雙方進行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