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代理合同怎麼退保證金和貨款

解除代理合同怎麼退保證金和貨款

一、解除代理合同怎麼退保證金和貨款

訂立合同解除協議,準備相關材料能夠退還保證金。合同雙方要按約定履行義務,只要按約定,全面的履行了義務,通常情況下,保證金都能退還。如果交付保證金的一方有違約行爲,交了保證金後,清楚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這時對方可能不會退還保證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約定的,要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如果違約,保證金可能用來賠償對方的損失。

申請人將代理協議、保證金繳納收據提交給公司市場部經辦人員。經辦人員同時告知申請人,公司收到以上資料後, 會在三個工作日內審覈,並將審覈結果告知申請人。代理合同責任最終由對方承擔。但在分銷合同中,也可能有代理分銷,也可能有自買自賣承擔全部風險的分銷。

二、越權代理合同能否生效

越權代理合同一般是不能生效的,行爲人超越代理權仍然實施代理行爲,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也就是說如果越權代理合同被被代理人追認的纔有效。

行爲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爲,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爲拒絕追認。行爲人實施的行爲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爲人實施的行爲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爲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爲人賠償。但是,賠償的範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爲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爲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簽訂代理合同解除協議之後,可以退還保證金和貨款。沒有得到被代理人追認的越權代理合同屬於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不具備法律約束力。行爲人實施代理行爲時,必須要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不能超越代理權,也不能沒有代理權,否則會認定爲代理行爲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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