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處罰的

強迫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處罰的

一、強迫未成年人犯罪如何處罰的

應參照具體的罪行加重處罰。比如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毒品,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

未成年人已滿十六週歲的,對其犯罪行爲應當全部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因爲未滿十八週歲,量刑上要從輕減輕。如果未成年人已滿十四周歲而不滿十六週歲的,只有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才需要負刑事責任。

二、未成年犯罪不起訴會有案底嗎

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訴的,不會有案底的。不過,關於犯罪的記錄,在公安機關辦案系統中是可以查詢的,不能消除。但是,這種記錄只供司法機關調取,其他個人或者單位都不能調取。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爲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有: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對被害人造成的危害,對自身家人及被害人家人的危害等。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城鄉基層羣衆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責任。

使用威脅的手段迫使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按照相應的罪名進行處罰,未成年人是指未滿18週歲的自然人,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未成年人存在犯罪行爲,但未被法院起訴的,不需要追究他的刑事責任,也不會在個人檔案中留下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