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購林木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

非法收購林木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

一、非法收購林木罪需要哪些犯罪構成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森林資源的管理活動。犯罪對象,是盜伐、濫伐的林木。行爲人在林區收購盜伐、濫伐的林木的行爲,極大地助長了盜伐、濫伐林木犯罪活動的蔓延、發展。對這種行爲必須嚴厲打擊。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在林區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的林木,情節嚴重的行爲。收購是指以營利爲目的,予以購買、運輸。如果行爲人收購的是合法採伐的林木,則不構成本罪。收購行爲必須是在林區。行爲人在非林區收購林木的,無論該林木是否爲盜伐、濫伐的林木,均不構成本罪。情節嚴重,是構成本罪的必要要件。情節嚴重,是指多次作案的;收購的數量較大的,屢教不改的;對管理人員履行職責進行阻撓的;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等。

3、主體要件。

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的林木罪主體爲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週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成爲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的林木罪主體,單位亦可成爲非法收購、運輸盜伐、濫伐的林木罪主體。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要求行爲人在主觀上對其收購、運輸的對象是盜伐、濫伐林木,是明知的。不知道收購、運輸的是盜伐、濫伐來的林木,不構成本罪。

二、砍伐樹木怎麼判刑的

砍伐樹木構成盜伐林木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盜伐林木罪是指違反國家保護森林法規,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擅自砍伐國家、集體所有或者個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行爲。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森林資源保護制度;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森林法規,盜伐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行爲。

盜伐林木屬於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盜伐林木罪是行爲犯,只要實施了盜伐行爲,就給國家、集體造成在一定時間內無法挽回的經濟損失,就使人類賴以生存的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遭到破壞,樹木的繼續生長、增值無望,既得權益已經脫離了受害人的掌控,按照失控說應認定爲既遂,即造成了森林資源的破壞。

非法收購林木罪的構成條件由四個部分組成,體現在主體要件,客體要件,主觀要素以及客觀要素上。私自砍伐樹木的行爲屬於違法行爲,會構成盜伐林木罪,可以對行爲人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判3~7年有期徒刑,還可以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