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判決書下來對方不給錢怎麼辦
被執行人不執行生效判決書還款的,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採取強制措施,執行債務人財產還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執行開始方式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期限申請執行的期間爲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二、民事判決文書的分類民事判決書有:
一審程序的民事判決書、二審程序的判決書和審判監督程序的民事判決書等幾種類型,如何寫好民事判決書是法律寫作的重要研究內容之一,民事判決書也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種應用寫作文體。
1、一審判決書第一審程序的民事判決書,亦稱一審民事判決書,它是人民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對受理的民事案件和經濟糾紛案件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第一審普通程序或簡易程序審理終結後,依照國家的民事法律、法規或經濟法律、法規,就解決案件的實體問題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文書處理決定。
2、二審判決書第二審程序的民事判決書,亦稱二審民事判決書,它是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民事判決對當事人不服第一審法院民事判決提起上訴的民事案件或經濟糾紛案件,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第二審程序進行審理後,依法作出維持或者改變一審民事判決的書面處理決定。
3、再審判決書審判監督程序的的民事判決書,亦稱再審民事判決書,他是人民法院對本院或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和調解協議,發現確有錯誤,或者根據當事人符合法定條件的再申請,或者根據人民檢察院的抗訴,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進行再審後,就訴訟那個當事人之間的權力義務關係,作出重新確認處理的書面決定。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判決債務人還款的判決書生效後,被執行人逾期不執行的,債權人可以在二年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採取強制措施執行債務人財產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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