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房有糾紛可以打官司嗎?

拆遷房有糾紛可以打官司嗎?

一、拆遷房有糾紛可以打官司嗎

是可以打官司的;對於已經簽訂了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但是被徵收人在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之後又對協議提出了不同意見的,應當主動與徵收方進行協商修改協議或者簽訂補充協議條款,如果協商不成功,則應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撤銷協議。

《行政訴訟法》

第五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註明日期的書面憑證,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房屋拆遷糾紛民事訴訟流程是怎麼的

1、要確認被告。

如果是個人,可以到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戶籍證明;如果是單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該單位的基本註冊資料。

2、書寫民事訴訟狀。

訴狀應說明當事人身份情況、訴訟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爲確保判決的順利執行,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提交訴訟狀和證據。

準備就緒後,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訴訟狀和證據,立案庭的法官會在七天內通知您是否立案。

4、舉證。

立案後,人民法院可能會指定舉證期限,要求在期限內提交全部證據材料,逾期提交的證據則不予質證。

5、開庭。

立案後,人民法院會安排開庭日期,並提前通知當事人。開庭時應準時到庭,原告無正當理由遲到的,人民法院會裁定按照撤訴來處理。

6、開庭審理。

依次需要經過覈實雙方當事人身份、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及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始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官詢問、法庭辯論、陳述最後意見、法庭調解和宣判的程序。

拆遷方如果與被拆遷方協商不好的,那麼是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在起訴時就一定要收集相關的證據,並確定可以證明對方違法的事實,那纔可以獲得法院受理,對於拆遷方要對被拆遷方進行拆遷時,一定要協商清楚,並確定好所有的賠償款,那麼纔可以實施拆遷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