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書送達前反悔可以嗎?

調解書送達前反悔可以嗎?

一、調解書送達前反悔可以嗎

調解書送達前反悔可以,調解達成協議,必須雙方自願;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收到並簽名後才發生法律效力。在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調解協議無效,法院應及時判決。

調解書作爲人民法院依法制作的法律文書,是對調解協議的確認,是調解結案的法定程序,具有與法院判決相同的既判力、形成力或執行力,除非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再審,否則,必須履行調解書中確定的義務。

而調解協議因其不屬於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系雙方當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經過平等協商、利益權衡而形成的一致意思表示,如前所述,除了法定不需要製作調解書的調解協議在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起即具有等同調解書的強制力以外,在一般情況下,調解協議僅具有民事合同效力,其發生的法律效力特指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法院調解書反悔條件是什麼

對於法院調解書,可以反悔。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另外,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協議,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當事人可以透過調解方式變更原調解協議或者達成新的調解協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調解協議有效,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當事人可以透過調解方式變更原調解協議或者達成新的調解協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普通老百姓之間存在民間借貸或其他糾紛,無法協商一致達成統一意見的,就只能夠透過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來解決了,但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組織之下,雙方當事人若能達成一致意見,可以由法院製作調解書,簽字送達後才生效,這就意味着在調解書送達之前是可以反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