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經濟犯罪坐牢受罪嗎

涉嫌經濟犯罪坐牢受罪嗎

一、涉嫌經濟犯罪坐牢受罪嗎

經濟犯罪不一定坐牢受罪,只要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就不構成犯罪。

經濟犯罪是指在社會經濟的生產、交換、分配、消費領域,爲謀取不法利益,違反國家經濟、行政法規,直接危害國家的經濟管理活動,依照我國《刑法》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爲。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是犯罪。

二、經濟犯罪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1、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5000元以上的,將被立案追訴。

2、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3、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以財物,個人行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單位行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4、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爲親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使其親友非法獲利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造成有關單位破產,停業、停產六個月以上,或者被吊銷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解散的;其他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低價出售國有資產損失達30萬元以上將被立案追訴

5、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6、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徇私舞弊,將國有資產低價折股或者低價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7、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造成有關單位破產,停業、停產六個月以上,或者被吊銷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解散的;其他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8、金融機構、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一百萬美元以上外匯被騙購或者逃匯一千萬美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9、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10、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多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的;其他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11、資助恐怖活動將被立案追訴。資助恐怖活動組織或者實施恐怖活動的個人的,應予立案追訴。規定特別指出,“資助”是指爲恐怖活動組織或者實施恐怖活動的個人籌集、提供經費、物資或者提供場所以及其他物質便利的行爲。“實施恐怖活動的個人”,包括預謀實施、準備實施和實際實施恐怖活動的個人。

12、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被詐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造成有關單位破產,停業、停產六個月以上,或者被吊銷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解散的;其他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經濟犯罪達到了立案追訴的標準,行爲人就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處罰,如果行爲人的涉案的財物數額未達到了五千元,那麼就不構成犯罪不會立案追究刑事責任,行爲人就不會判刑坐牢,行爲人只是爲自己的犯罪行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不存在受罪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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