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下線30人坐牢多久?

傳銷下線30人坐牢多久?

一、傳銷下線30人坐牢多久?

傳銷下線30人坐牢5年以下。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規定,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爲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爲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組織領導傳銷罪,是指以推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爲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爲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

2、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傳銷的組織策劃者,多次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加入傳銷組織的積極參與者。對一般參加者,則不予追究。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於《關於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個人爲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實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業、事業單位設立後,以實施犯罪爲主要活動的,不以單位犯罪論處。”故對專門從事傳銷行爲的公司,依照司法解釋的規定,不以單位犯罪論處,而對其組織者和主要參與人以自然人犯罪定罪處罰。

二、傳銷罪立案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爲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夠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爲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涉嫌組織、領導的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對組織者、領導者,應予立案追訴。

很多人對傳銷活動實際上是不陌生的,當下國家法律是嚴厲的打擊傳銷活動,如果在線下發展傳銷人數比較多,達到了國家《刑法》當中所規定的傳銷類型的犯罪行爲標準,那麼必然是需要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對該種行爲進行懲罰的。